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2023年环保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

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2023年环保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

发布时间:2024-02-19 06:32:02 来源:硅pu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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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市车用乙醇汽油(快检)、调和组分油、变性燃料乙醇、船用燃料油、航空煤油、涂料、胶粘剂、油墨、清洗剂、车用尿素水溶液、车用汽油清净剂、车用润滑油、地坪漆(环氧树脂底涂固化剂)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工作。抽查情况如下:

  本次抽查产品为车用乙醇汽油(快检)、调和组分油、变性燃料乙醇、船用燃料油、航空煤油、墙面涂料、防水涂料、木器涂料、车辆涂料、工业防护涂料、地坪涂料、胶粘剂、油墨、清洗剂、车用尿素水溶液、车用汽油清净剂、车用润滑油、地坪漆(环氧树脂底涂固化剂)等18种产品。共抽查产品615批次,不合格产品6批次,不合格发现率0.98%。其中1批次车用汽油清净剂产品涉嫌假冒,已移转至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。

  (一)车用乙醇汽油(E10)。抽查天津市212家加油站的396批次产品。重点对研究法辛烷值、硫含量、水分、乙醇含量、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、苯含量、芳烃含量、烯烃含量、密度(20℃)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二)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。抽查天津市6家油库的6批次产品。重点对研究法辛烷值、硫含量、机械杂质及水分、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、苯含量、芳烃含量、烯烃含量、密度(20℃)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三)变性燃料乙醇。抽查天津市6家油库的6批次产品。重点对外观、乙醇、甲醇、溶剂洗胶质、水分、无机氯(以Cl-计)、酸度(以乙酸计)、铜、pHe、硫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四)船用燃料油。抽查天津市1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产品。重点对运动黏度(50℃)、密度(15℃,20℃)、硫含量、闪点(闭口)、酸值(以KOH计)、总沉积物(老化法)、倾点、水分、灰分、净热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五)3号喷气燃料。抽查天津市2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产品。重点对外观、颜色、总酸值、芳烃、烯烃、总硫、博士试验、馏程、闪点(闭口)、密度(20℃)、冰点、运动黏度(-20℃)、净热值、铜片腐蚀(100℃,2h)、胶质含量、固体颗粒污染物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六)墙面涂料。抽查天津市2家经销单位和20家生产企业的40批次产品。重点对挥发性有机物含量(VOC)、苯系物总和含量、甲醛、可溶性重金属(镉、铬、汞)、烷基酚聚氧乙烯醚OPEO,NPEO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七)防水涂料。抽查天津市11家生产企业的20批次产品。重点对挥发性有机物含量(VOC)、苯系物总和含量、甲醛、可溶性重金属(镉、铬、汞)、烷基酚聚氧乙烯醚OPEO,NPEO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八)木器涂料。抽查天津市3家生产企业的5批次产品。重点对挥发性有机物(VOC)、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、苯含量、甲苯与二甲苯(含乙苯)总和含量、多环芳烃总和含量、游离二异氰酸酯总和含量、卤代烃总和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九)车辆涂料。抽查天津市2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产品。重点对挥发性有机物含量(VOC)、苯系物总和含量、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十)工业防护涂料。抽查天津市11家生产企业的15批次产品。重点对挥发性有机物含量(VOC)、苯含量、甲苯与二甲苯(含乙苯)总和含量、卤代烃总和含量、多环芳烃总和含量、甲醇含量、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十一)室内地坪涂料。抽查天津市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产品。重点对挥发性有机物含量(VOC)、苯、甲苯、乙苯和二甲苯总和、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、游离二异氰酸酯总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十二)胶粘剂。抽查天津市1家经销单位和8家生产企业的20批次产品。重点对挥发性有机物含量(VOC)、游离甲醛、苯、甲苯+二甲苯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十三)油墨。抽查天津市6家生产企业的9批次产品。重点对可挥发性有机物(VOC)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十四)清洗剂。抽查天津市3家生产企业的8批次产品。重点对挥发性有机物(VOC)、卤代烃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(十五)车用尿素水溶液。抽查天津市25家经销单位和9家生产企业的35批次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2.9%。重点对尿素含量、密度(20℃)、折光率、杂质含量、一致性确认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涉及杂质含量(钙)。

  (十六)车用汽油清净剂。抽查天津市13家经销单位和5家生产企业的21批次产品,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19%。重点对倾点、闪点(闭口)、硫含量、氯含量、防锈性/锈蚀程度、破乳性、模拟进气阀沉积物质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涉及闪点(闭口)、硫含量、氯含量、模拟进气阀沉积物质量。

  (十七)车用润滑油。抽查天津市1家经销单位和24家生产企业的25批次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4%。重点对低温动力黏度、低温泵送黏度、运动黏度(100℃)、高温高剪切黏度、倾点、水分、泡沫性、蒸发损失、机械杂质、闪点(开口)、磷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涉及低温动力黏度(-30℃)。

  (十八)地坪漆(环氧树脂底涂固化剂)。抽查天津市2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产品。重点对挥发性有机物含量(VOC)、游离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乙苯和二甲苯总和、可溶性重金属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
  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,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》等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,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,采取有力措施,维护产品质量安全。

  附件1:2023年环保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.xls

  附件2:2023年环保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.xls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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