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用范围:适用于以合成革、人造革和纺织材料为帮面材料,采用热硫化工艺生产的胶鞋。
A类:婴幼儿胶鞋:供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(通常鞋号不大于170)穿用的胶鞋。
B类:除婴幼儿胶鞋以外的胶鞋:供年龄在36个月以上的人群(通常鞋号大于170)穿用的胶鞋。
企业们找检测机构一定要找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CNAS、CMA、CPSC认证认证。检测报告可用于国内外互认、贸易通关、政府招投标以及司法鉴定,具有社会和商业证明作用。
上一篇:当选公告丨2022年度地坪十大品牌前十入围企业
下一篇:光伏组件原材料检验标准项目及方法
在线客服: 服务热线:400-6666-016
地址:广州番禺天安科技园科技发展大厦315号
备案号:粤ICP备10207541号 网站地图
微信客服1
微信客服2